市场的大≠强大的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正当其时 | 蒋同团队“针知拙见”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了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原则,并从以下六个方面提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点任务:


一、是什么

统一大市场是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个市场的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的设施高标准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以及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同时,市场的监管要公平统一,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进一步规范的大市场。


拆分为以下3点

① 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完善统一市场的标准执法标准,提高管理效率;

② 统一生产要素,如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让要素更好地为供给服务,激活经济高质量发展;

③ 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性垄断,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为什么

① 市场的“大”≠强大的大——《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全面推动中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并对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全面部署。

我国市场规模已位居世界前列,但大市场,并不天然具有相应的规模效益。从整体上看,我国市场体系长期存在制度规则不统一、要素资源流通不畅、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影响了市场功能的发挥。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大市场,将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中国经济未来的面貌,而通过改革巩固和扩展市场资源优势,形成协同效应,有利于让我们的市场由大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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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市场分割等问题尚待解决——《意见》的一个明确目标,就是要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支持企业发展,进而激活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个社会的分工越是深入,这个社会产业链的专业程度越高,技术革命就越容易出现,从蒸汽机时代开始,到如今的数字经济时代,每一轮经济增长最大的红利来源都是技术的更新迭代。而市场规模同样是产业分工深度的重要决定因素,但从我国市场体系来看,发展不平衡,要素和资源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市场分割等问题还尚未解决,这是中国市场由大到强面临的另一挑战。

为什么我们过去陆续推动了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区域一体化?本质上其实也是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打下路基。这些区域一体化的实践经验也已经充分证明,只有让要素和资源流动起来,经济才能活跃起来。


③ 地方保护主义亟待打破——《意见》也对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等,都明确了要求。

我们可以理解为打破以往一些地方政府行政垄断的生产要素,降低企业在生产环节与居民在消费环节上的成本。说白了就是拒绝政策性垄断,拒绝中间商赚差价。

举个例子,比如有家大型的国企,如果按照真实经营状况几年前就该破产了,但是由于其负担着大量在职员工的生计,地方政府往往采用强行续命的方式让他屹立不倒。这就直接造成了大量的资源向这一家毫无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进行倾斜,比如资金、土地、税收减免等等,进而压缩了其他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从宏观角度来看,这是违反客观经济规律的,久而久之,必然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非常不利于社会经济的成长。

而统一大市场的建立,就是要把全生产要素放在一个规则统一的自由环境中进行同场竞技,没有地方政府拉偏架的行为,能够有效促进资源的有效流动,降低生产成本。


三、怎么做─“立破并举”

“立”什么?立规矩,建规立制,比如中央提出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四统一”的基础制度。这是市场健康运行的底层规则,只有规则一致了,政策和执行才能真正协同统一,这也充分体现了对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尊重。统一大市场,还需要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意见》指出,要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减少自由裁量权等,目的都在于有效地提升监管效能,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当监管更加科学了,市场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就会增强。


那“破”什么?就是要打破改革面临的突出矛盾问题。具体而言,相关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着力强化反垄断,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条;

♦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外地企业等各类优惠政策;

♦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以及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做法等。

这些措施既针对市场主体也针对政府部门,在着眼打破显性壁垒的同时,更强调破除各种隐性壁垒。


作者介绍:孟丽姣

项目经理、中国药科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和君商学院十二届学员。擅长战略规划、新媒体运营、市场营销。